通用基础标准。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术语、服务指南、服务分类、行为规范等通用基础标准的制订。产品标准中,原则上只应规定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的要求,即只应规定能得到证实的技术要求。不能验证的技术要求无法检验其结果,也不能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写入产品标准没有意义。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是《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
产品验收标准制定
通用基础标准。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术语、服务指南、服务分类、行为规范等通用基础标准的制订。产品标准中,原则上只应规定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的要求,即只应规定能得到证实的技术要求。不能验证的技术要求无法检验其结果,也不能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写入产品标准没有意义。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是《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必须予以推进落实。
企业各类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应贯彻并参照GB/T 1.1~1.3《标准化工作导则》、G 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和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中的规定和要求。通用基础标准。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术语、服务指南、服务分类、行为规范等通用基础标准的制订。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是通过对知识产权服务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服务的过程。产品标准中,原则上只应规定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的要求,即只应规定能得到证实的技术要求。不能验证的技术要求无法检验其结果,也不能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写入产品标准没有意义。企业各类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应贯彻并参照GB/T 1.1~1.3《标准化工作导则》、G 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和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中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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