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的拆卸应当由具有相应安装
塔机安装许可证咨询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的拆卸应当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三、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要求(塔式/升降机、停车库、缆索式、桅杆式):
①场所要求:
生产车间厂房3000㎡、办公场所300㎡、仓库200㎡。共计3500㎡以上(应准备相应的产权复印件及租赁协议,不少于5年且面积符合要求)
②设备仪器要求:
△塔式、升降机(部分需要提供检定/校准证书):仿形或数控切割机(直径1000mm*厚度30mm)、气保焊机10台、钢材预处理装置(Sa1/2级可外委)、起重机10t、标准节组焊工装及生产工装;
△停车库:切割机、钻孔设备、折弯机、剪板机、带锯机、气保焊机5台、起重机5t、钢材预处理装置(可外委)、纵梁、横梁、立柱焊接工装;
△缆索式、桅杆式:数控切割机、压力机或折弯机、气保焊机5台、自动埋弧焊机2台、钢材预处理装置(可外委)、起重机20t、结构件制作平台;
检验仪器类(需要提供检定/校准证书):经纬仪;水准仪;噪声检测仪器;超声或X射线检测仪(无损外委时不需要);绝缘电阻检测仪器;接地电阻检测仪器;万用表;硬度计;激光测距仪;50m钢卷尺(含修正值)(停车库不需要)、超声波测厚仪(停车库不需要)。△停车库还需要:照度计;△塔式、升降机还需要:磁粉检测仪(外委时不需要)。△缆索式、桅杆式还需要:X射线检测仪(无损外委时不需要)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