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为贯彻《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2007 年4 月
报废汽车拆解设备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为贯彻《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2007 年4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解释。
再制造是指以产品全寿命周期理论为指导,以、、节能、节材、环保为目标,以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进行修复、改造废旧产品的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它是通过采用包括表面工程技术在内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将废旧产品零部件作为毛坯,在基本不改变零部件的形状和材质的情况下,对废旧汽车零部件产品实施再加工,充分挖掘废旧产品中蕴含的原材料、能源、劳动付出等附加值,生成性能等同或者高于原产品的再制造产品的资源再利用方式,节能减排。
再生胶通过化学方法,使废旧轮胎橡胶脱硫,得到再生橡胶是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古老的方法。目前采用的再生胶生产技术有动态脱硫法(恩格尔科法)、常温再生法、低温再生法(TCR法)、低温相转移催化脱硫法、微波再生法、辐射再生法和压出再生法。由于再生胶的生产严重污染环境,国外己经淘汰,而再生胶仍是利用废轮胎的主要方法。不少企业还处于技术水平低、二次污染重的作坊式生产阶段,胶粉产品也未形成规模。
废汽车黑色金属材料的回收再利用
黑色金属材料,按是否含有合金元素来分,钢又可分为碳素钢和碳素钢。合金钢有合金结构钢和特殊钢之分。根据钢材在汽车的应用部位和加工成型方法,可把汽车用钢分为特殊钢和钢板两大类。特殊钢是指具有特殊用途的钢,汽车发动机和传动系统的许多零件均使用特殊钢制造,如弹簧钢、齿轮钢、调质钢、非调质钢、不锈钢、易切削钢、渗碳钢、氮化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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