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吊篮组成规格是由以下几个部件组成,主体(悬吊平台):供施工人员工作和休息的悬吊平台,有高低栏杆加上底座和提升机安装部分靠螺栓紧密连接;提升机:提供吊篮动力,和控制升降高度的,采用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机驱动,通过经涡轮蜗杆和一对齿轮减速后,借助钢丝绳事先攀升或下降;安全锁:吊篮的安全保护措施,当突然倾斜或者发生断裂时,会自动一端;悬挂结构:用于悬挂吊篮平台;电气控制箱:给提升机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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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吊篮组成规格是由以下几个部件组成,主体(悬吊平台):供施工人员工作和休息的悬吊平台,有高低栏杆加上底座和提升机安装部分靠螺栓紧密连接;提升机:提供吊篮动力,和控制升降高度的,采用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机驱动,通过经涡轮蜗杆和一对齿轮减速后,借助钢丝绳事先攀升或下降;安全锁:吊篮的安全保护措施,当突然倾斜或者发生断裂时,会自动一端;悬挂结构:用于悬挂吊篮平台;电气控制箱:给提升机供电,提供启动开关和提示灯等,还可以提供紧急关闭按钮。
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2)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分公司机械部颁发的作业上岗证书,施工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分公司机械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吊篮安装、拆卸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安装单位编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生产厂家出厂的配套产品,安装及使用单位不得进行改装。
(5)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值。
(6)吊篮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7)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
(8)高处作业吊篮验收合格后应悬挂合格标志牌、额定载荷牌等。
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
(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
(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
(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绳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
(5)同意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授权书;
(6)吊篮结构件的焊接、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
(7)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8)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真实。
电动吊篮中的安全锁在作业时应该是敞开的,处于自举措业状况,不用人工操作。它的作用是当晋升体系呈现问题而招致吊篮下降时能主动锁定在钢丝绳上,使电动吊篮中止下降保障人机稳定。当问题解决需从头翻开安全锁时,应点动电动吊篮上升,使安全锁稍松后方可扳动敞开手柄,翻开安全锁。禁止在钢丝绳绷紧状况下,硬性扳动敞开手柄,以免损坏安全锁。不要在安全锁锁闭后开动机器下降这样很容易导致晋升机严峻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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