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标准制定的过渡阶段
现行酌有关电气防爆指令将从2003年7月1日起取消。根据执行现有防爆指令的要求,2003年6月30日之前可继续发放合格证。但是合格证应符合指令中规定的统一标准。
到2003年6月30日之前,包括这,在新指令成为强制性标准时,各成员国必须认可符合正在实施的规程要求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市场地位并允许其使用。因此,过渡阶段
防爆配电箱原理
防爆标准制定的过渡阶段
现行酌有关电气防爆指令将从2003年7月1日起取消。根据执行现有防爆指令的要求,2003年6月30日之前可继续发放合格证。但是合格证应符合指令中规定的统一标准。
到2003年6月30日之前,包括这,在新指令成为强制性标准时,各成员国必须认可符合正在实施的规程要求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市场地位并允许其使用。因此,过渡阶段可按现行规定,也可按新指令生效之后的规定生产和销售设备和装置。
现有设备可以新旧规程混合执行。虽然这样要求不会加强保护,但在过滤阶段会导致与现有设备的维护和改进、及新设备制造有关的不可忽
视的手续问题。
过渡阶段,制造商已用符合新规定rlr9产晶替代了老产品,或者为了经济原因只生产新产品。因此按老规定生产的某些电气产品不再供货。
在ATEX指令的附录II中,叙述了基本健康过渡期较长,不是所有应用领域都使用符合新认证导则的防爆配电箱设备。
用户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在2003年6月30日之后以合适的费用维护和研制产品。3、将第2步的部件旋入钢管,从侧面装上紧定螺钉锁紧,再将灯体沿接线盒的导轨装入,然后拧紧面板上的螺钉。因为2003年6月之后,按照过去的法律框架生产的设备,由于有缺陷的部件已被更换或者需要扩建现有设备,则必须全部重新安装。对于不具有上逑问题的设备,不加限制允许继续使用也是不合理的。
根据指令94/9/EC5章的过渡规定,2003年6月30日之前,各成员国应允许符合1994年3月23日开始实施的规程的设备和保护系统投放市场[1]口由于可符合双重标准,制造商或把产品投放市场的经销商可有一个中间机会调整产品生产过程和资料文件使其符合新指令要求,而且也有充足的时间清除存货。外壳采用钢板焊接或不锈钢焊接,表面经高速抛丸后粉末静电喷塑,外形美观。对于制造商和安全要求(通常缩写为EHSRs)。它规定了在ll洲经济区的所有拟在潜在环境中使用的产品必须遵守的框架指令(在2003年6月30日之后)。欧洲的立法者们的愿望是希望欧洲标准化组织——欧洲标准化( 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 CENELEC)在制定标准时,把新的内容增加到该框架中,并且这样标准的(参考)文献在欧共体的正式刊物上发布。文献一旦发布,依
据指令第5,2条的规定,则该标准将作为欧洲协调标准,并进入“趋于一致”状态,可供指令使用的标准的情况如表1所示。
指令的第5.2条指出,一个标准可以包括一项或多项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在该方面规定任何标准的限定是很重要的。多数制造商充分利用从过去的认证到94/9/EC(ATEX合格声明)指令为基础的文件的这段时间,简化自己的产品范围,改进或放弃原有设备和电机。具体负责产品设计的人员,要与合适的认证机构协商,以确定有关防爆配电箱产品符合的所有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人们都希望标准化组织或欧共体出版明确具体的导则。
在现有防爆配电箱柜标准和准备制定的标准中仍未涵盖下面两个主要方面: 来说,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次投放市场,这一点非常重要。
通常使用时间较长,从一个设备上拆下来维修后能够重新安装到另外设备上的工业设备和机械(例如,发动机、仪器设备、匪缩机和泵),纯粹由于正式规定不允许使用,是不合理的。

在1996年出版的(美圈)电器规定:第505章中次引入了JEC标准体系
1引入电气安装有关的场所划分和按场所区域划分选用电器
安装的概念。联邦德国在欧洲标准编号之前冠以德准的代号DIN,其他内容不变。该章与美国历史里所厢的“等级”场所划分体系不同,是以世界上大多数采用的“区域”场所划分体系和安装规程为基础,并在第500和第501章中,对这方面一些条款内容进行了补充。事实上,这些新的规程是为了更适合美国市场提出的,并且对IEC的概念进行了调整,使其变成了“美国化”的IEC概念的混合体。
本文就NEC和IEC的实施规程和概念进行一些比较。由于IEC是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它的标准也只有通过地方、地区和

对其采用,才能完成标准的实施。所以,在各国的采用过程中允许对IEC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文分三部分。节对IEC和NEC标准体和使用的设备进行审查和监督。上海量巨防爆电器设备厂防爆控制箱、防爆配电箱、防爆接线箱、防爆按钮盒。
2.7照明方式
在美国,常用的照明方式是各种各样的高强度放电( HID)照明,并用专门的经认可能使用在这类场所的照明装置。在CENELEC体系中,常用的照明是荧光照明——真空照明灯( HID)用在高跨度的高空照明、工厂通道照明和场所地面照明。
3在IEC体系中认可的‘‘保护方式’鹳除
在重新编写的NEC第500 -‘2中,加入了条款(a)“保护技术”。该条款的比较性论述和其他章节中都明确地表明了在NEC体系中已认可了IEC的保护方法。
3.1 “Ex d,’隔爆外壳
实际上,隔爆外壳与NEC 500 -2(a)(1)中防爆设备完全相同。它的概念就是能够承受内部,而不将火焰传播到外部点燃周围环境。该保
护方法可在IEC的1区和2区中使用,但不可用于O区。其对应的保护技术——隔爆设备可使用在NEC的所有等级场所和1区与2区场所。
3.2 “ExD”正压型或连续稀释
该保护方法在概念上与NEC 500 -2(a)(3)中的“换气与正压”很相似。它的工作原理就是:
(1)阻止外部性气体进入主空腔;
(2)防止内部危险气体源释放的浓度达到其极限的下限通常。这一技术可用在所有的NEC等级场所和区域场所,以及IEC昀l区和2区。
3.3 “Ex i'本安型
此保护方法也与NEC第500章500 -2(功率)和第504章所提到的保护方式相类似。外壳内装元件可装防爆按钮、防爆元件、防爆信号灯、防爆转换开关及防爆仪表等防爆元件和交流接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