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一站式企业法务服务,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首页 >> 技术服务 >>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即时留言「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即时留言「在线咨询」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先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合同诉讼解决千万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诉讼时效

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2、诉讼管辖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院管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原则上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其中,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依照下列原则确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将标的物交给第Y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履行地。






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因为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而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当用人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2.以用人单位不缴纳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且已经错过补缴期限,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待遇的,可以通过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王主任(True)  /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邮编:241000)
联系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联系传真:0553-2880168
电子邮箱:211612598@qq.com 联系QQ:211612598
联系方式
王主任 (/)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邮箱:211612598#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kjta244331.cn.cn5135.com
联系QQ:211612598
所在地域:[安徽省-芜湖市] 邮编:241000
联系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53-2880168 手机:13855332179 传真:0553-2880168 厂商QQ:211612598
商家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806-807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