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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
自2018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文件,要求各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只在一个平台登陆一次,就可以办理所有部门的业务,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于信息安全防护做出了全新举措。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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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
自2018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文件,要求各级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只在一个平台登陆一次,就可以办理所有部门的业务,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于信息安全防护做出了全新举措。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标准中,明确指出在共享数据准备阶段、交换阶段以及共享数据的使用阶段保障共享交换服务持续、稳定运行需采用的技术手段。
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现状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性、集中性和开放性的不断提高,数据安全的薄弱性开始凸显。国内外的数据泄露事件频频发生,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企业的数据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和挑战。在数字化驱动的环境下,数据泄露已不再是单一式的外部攻击,逐渐转为内部人员对信息化系统的敏感信息进行倒卖或,数据安全防护岌岌可危,也是影响大数据发展的问题。
数据治理过度采用GDPR对国内的影响
与欧盟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与欧盟相比,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类似的相关条款基本都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法律法规或标准中,边界和惩处力度不如GPPR明确,因此我国的个人数据保护基本还是依靠数据数据服务商单方面自律性的承诺,缺乏强制力。在数字经济大爆发,又缺乏明确约束力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制地采集使用个人信息,甚至会出现企业间数据共享、交换的情况出现。
数据治理
敏感数据一旦泄露会给个人及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甚至对企业及组织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那敏感数据到底有哪些呢除法律、法规内界定的敏感数据(号、姓名、住址、银行帐号等)外,还有企业或组织机构不适合公开的数据,如企业的营业数据、网络结构等。但如何鉴别和分类敏感数据却存在诸多矛盾,由于不同地域、不同法律或部门也可能对同一类的数据归类不尽相同,这也给识别敏感数据带来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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