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高规》整合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1)为适应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消防现实情况的需要,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等方面问题,住建处标准定额司已下发通知,着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整合修订工作。(2)2010年3月18~21日,公共安全部消防局在天津组织召开了上述两本《规范》整合修订编制
气体消防灭火系统
《建规》、《高规》整合修订工作已正式启动:(1)为适应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消防现实情况的需要,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等方面问题,住建处标准定额司已下发通知,着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整合修订工作。(2)2010年3月18~21日,公共安全部消防局在天津组织召开了上述两本《规范》整合修订编制组成立暨首回工作会议。
喷头选用原则:(5)顶板为水平面的轻、中危I级场所中的居室、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标准覆盖面边墙型喷头(K=80,DN15)保护跨度:轻危险级3.6m,中危Ⅰ级3.0m。扩展覆盖面边墙型喷头(K=115,DN20)至大保护跨度: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6)公共娱乐场所、病房楼、老人院、福利院、少儿及残障人集体活动场所、地下商业及仓储用房应采用响应喷头。至大净空高度大于9m的仓库应采用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喷头K=200)。但严重危险级场所不应采用响应喷头。
喷淋系统设计中的喷头选用原则?(1)闭式喷头适用场所的室内至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12m(上海18m):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8m;仓库——9m(采用ESFR喷头13.5m);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12m(上海8m~18m)。(2)闭式系统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30°C。一般场所采用68°C,厨房、洗衣间采用93°C。(3)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采用直立型喷头。(4)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天侯忠诚值守、无需人工操作、扑救火灾及时迅速、初期火灾控火灭火效果好。对于火灾隐患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在火灾初期,如现场有人,可迅速用灭火器、消防卷盘或消火栓控火灭火,并报警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参与灭火;如现场无人,则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火灭火,并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三者功能各有侧重,不能互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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