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保护装置的自动停止型和综合型的产品在设计、安装和调试时应考虑单梁起重机起升作用时动载荷影响。这是由于吊载在起升、制动及振动的情况下,速度的变化会在实际载荷的基础上,产生一个瞬间变化的附加载荷,起升动载荷常达到110%~130%的额定载荷。 超载限制器在单梁起重机使用中调整设定要考虑以下因素:1、使用超载保护装置不应降低起重能力,设应调整到使单梁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条
小型单梁起重机
超载保护装置的自动停止型和综合型的产品在设计、安装和调试时应考虑单梁起重机起升作用时动载荷影响。这是由于吊载在起升、制动及振动的情况下,速度的变化会在实际载荷的基础上,产生一个瞬间变化的附加载荷,起升动载荷常达到110%~130%的额定载荷。 超载限制器在单梁起重机使用中调整设定要考虑以下因素:1、使用超载保护装置不应降低起重能力,设应调整到使单梁起重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可吊运额定载荷;2、要考虑动作点偏高设相对误差的大小,在任何情况下,超载保护装置的动作点不大于1.1倍的额定载荷;应急法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施,不能长期使用,所以当紧急情况消失以后,我们还要认真地排查故障、消灭故障。3、单梁起重机自动停止型和综合型的超载保护器的设可整定在1.0~1.05倍的额定载荷之间,警报型可整定在0.95~1.0倍的额定载荷之间。
当单梁起重机钢丝绳达到GB5972-86《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标准中“2.5”条规定的情况时应予以报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
1.当单梁起重机钢丝绳规定长度范围内的钢丝折断数达到下表规定时
2.当钢丝绳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时;
3.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时;
4.当单梁起重机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
5.当外层钢丝绳磨损达到直径的40%时;
6.当单梁起重机钢丝绳直径因磨损而减小到比其公称直径小7%或更多时,及时没有发现断丝,钢丝绳也应报废;
7.笼状畸变、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增大和弯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电动单梁起重机包括主梁、端梁、辊轮机构以及电动葫芦,辊轮机构包括主动辊轮和从动辊轮,起重机主梁上还设有用于安装手动葫芦的从动辊轮,所述电动葫芦同侧通过连接板和从动辊轮连接有手动葫芦,在电动葫芦的主动辊轮上装有用于驱动电动葫芦和手动葫芦同步运行的驱动电机。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起重机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高压控制设备处设置“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电动单梁起重机可充分保证两个葫芦的同速运行及被吊物品在吊运过程中沿主梁方向平稳运行,避免在吊运过程中产生摇晃和拧绳等不安全隐患,大幅度降低制造辅助吊具的成本、缩短工作周期,重复使用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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