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15%。
(2)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报之年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截至2021年7月,于2019、2020、2021年认定并发布了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1、批企业共248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35家;
2、第二批企业共1744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57家;
3、第三批企业共2930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19家;
3批,总计认定公布4922家,截至目前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共4762家(第二批160家企业未通过公示)。
4762家中,有311家在A股上市,上市公司中主要集中于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中制造领域。行业共计222家,占比71.38%,分别是:机械设备82家、化工行业48家、生物37家、电子行业32家、电气设备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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