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主体不同。劳务外包,劳动者与外包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实质用工主体就是劳务外包单位。而劳务派遣制,劳动者虽然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实质用工主体单位是用工单位。用工范围与数量不同。劳务外包,是为了完成一些相对立的业务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发包单位是不能干涉的,他们只能就业务完成的质量与结果等情况向外包单位提出要求。而劳务派
人力资源介绍
用工主体不同。劳务外包,劳动者与外包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实质用工主体就是劳务外包单位。而劳务派遣制,劳动者虽然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实质用工主体单位是用工单位。用工范围与数量不同。劳务外包,是为了完成一些相对立的业务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发包单位是不能干涉的,他们只能就业务完成的质量与结果等情况向外包单位提出要求。而劳务派遣制,是为了完成某一范围工作量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怎样做都是由用工单位安排与指令的,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指令进行完成,其结果也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把握的。
在官审理实践中,重点是结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行使指挥管理权的强弱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审查以下几点:如发包单位基于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场所秩序等管理需要向劳动者行使部分指挥管理权的,不能简单认定为劳务派遣关系,而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审慎处理。如发包单位名为承揽、外包,但实则与承包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认定为劳务派遣律关系。

规避劳动纠纷,维护单位信誉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分别与人才外包机构签订外包协议和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者之间可避免劳动、劳资等方面的直接纠纷。另外,由于第三方人才中介的加入,其专性、规模性和服务性利于有效化解劳动(人事)纠纷,从而维护了用人单位信誉。劳务外包和人事代理为主要区别,从法观点来看,签订劳动合同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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