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3%。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15%。
(6)企业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和地区认证。
(9)拥有自主。
(10)至少1项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度和影响力。
3.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和地区产品认证(协会行业认证)。
截至2021年7月,于2019、2020、2021年认定并发布了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1、批企业共248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35家;
2、第二批企业共1744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57家;
3、第三批企业共2930家,其中在A股上市的公司119家;
3批,总计认定公布4922家,截至目前所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共4762家(第二批160家企业未通过公示)。
4762家中,有311家在A股上市,上市公司中主要集中于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中制造领域。行业共计222家,占比71.38%,分别是:机械设备82家、化工行业48家、生物37家、电子行业32家、电气设备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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