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薪酬外包若实施欠妥,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企业在思考薪酬外包管理时,需要评估诸多要素,其中包括:1.明确目标探讨外包管理之前,关键是明确定义薪酬部门及整个公司将如何从中受益。由于薪酬外包管理所需的成本未必增员,因而,必须明确外包管理所能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较为理想的做法是,针对合作关系而设立的绩效标准应表明外包管理能否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
人事代理费用
当然,薪酬外包若实施欠妥,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企业在思考薪酬外包管理时,需要评估诸多要素,其中包括:1.明确目标探讨外包管理之前,关键是明确定义薪酬部门及整个公司将如何从中受益。由于薪酬外包管理所需的成本未必增员,因而,必须明确外包管理所能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较为理想的做法是,针对合作关系而设立的绩效标准应表明外包管理能否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及其实现目标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的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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