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具体有什么不同?
1、雇佣关系的差异。劳务派遣工人。劳动合同是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一种雇佣形式,由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服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劳动服务公司。正式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都属于用人单位。
2、工作性质
工伤咨询电话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具体有什么不同?
1、雇佣关系的差异。劳务派遣工人。劳动合同是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一种雇佣形式,由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服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劳动服务公司。正式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和管理。其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都属于用人单位。
2、工作性质的差异。劳务派遣工人。主要指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本单位的一项业务作为一个整体分配给劳动服务公司,由劳动服务公司的人员集中承担。例如,许多制造公司从事包装、装卸、清洁和材料管理等。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工人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正式工。这个单位招聘的员工通常被称为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有的从事技术工作,有的从事技术岗位操作工作。
3、使用上的差异。劳务派遣工人。一般来说,这项工作是有限和单一的。劳务人员的晋升和使用由劳务公司管理。用人单位只与劳务公司有关系,不与个人签订任何业务关系,也不随意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正式工。由于正式员工属于本单位,本单位有权对其进行考核、晋升和表彰。根据工作需要,单位也有权调动工作,并可根据有关规定终止或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虽然在同一单位工作,但属于两个不同的劳务主体,属于不同的用工形式,或者两个不同的用人单位。

公司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批,逐批的与他们沟通协商,对于员工应得的利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司之前拖欠员工的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要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分批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假如公司坚持拒签劳动合同,又拒绝按员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必要时,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门投诉处理,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依然拒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虽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司法实务中认为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1年,但计算方式各地略有不同。部分地区认为应当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部分地区将二倍工资视为同一合同项下约定的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的定期给付之债,作为整体之债对待,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条件,只有对劳动仲裁不服或一方未履行劳动仲裁协议时,才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