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m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其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正常程序审核、审批外,应组织对方案进行论证。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m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其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正常程序审核、审批外,应组织对方案进行论证。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施工,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支挡式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米;土钉墙、重力式挡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不宜大于15米,且基坑边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在建筑物结构墙、柱上,并应分别沿平行、垂直于基坑边的方向布设,布点范围应能反应建筑物基础沉降差。
基坑各监测点采用的检测仪器的检测精度、分辨率应能反映检测对象的实际情况。
5.3.1 基坑边缘以外1倍~3倍的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周边环境应作为监测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测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3.2.5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隧道埋深和断面尺寸、施工工法、支护结构形式、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等综合确定,并应包括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
水平位移检测方法主要有五点
1、基坑水平位移监测可采用小角度法和极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对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宜采用前方交会、导线测量和后方交会法观测。
2、在基坑变形监测中,对于基坑的位移变化量,利用极坐标法进行基坑水平位移监测,一般选择基坑长边为X轴,垂直基坑长边为Y轴。
3、小角度法主要用于基坑水平位移变形点的观测。小角度法必须设置观测墩,采用强制对中方式。
4、前方交会观测法,尽量选择较远的稳固目标作为定向点,测站点与定向点之间的距离要求一般不小于交会边的长度,观测点应埋设在适合不同方向观测的位置。
5、导线测量法主要用于基坑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密集,对工作基点稳定性检查用前方交会法和后方交会法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通过导线测定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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