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务派遣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
短期暑假工
二、劳务派遣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三、国外劳务派遣现状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
(一)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对于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3.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在劳动报酬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低小时工资标准。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1、外包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2、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3、承包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否则可能导致外包合同无效,并被机关认定企业与工人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企业明知承包单位不具备承包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需对工人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有可能转正吗,还有什么更好的发展途径?至少从目前来看,并没有任何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的可以转正成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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