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资料,省局政务服务中心会做出怎样的回应呢?下面就让【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吧。
中心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药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资料,省局政务服务中心会做出怎样的回应呢?下面就让【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吧。
中心收到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药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6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本,为魂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自己研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服务的质量。
申请人向省局申请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生产场地文字性变更的,还应提交生产场地房产证明或生产场地发生文字性变化的相关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1质量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交相关人员任免文件及简历;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1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1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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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特殊用途化妆品有哪些条件呢?想必大家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郑州文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带大家详细的了解下吧。
根据GB5296.3-1995对化妆品术语的定义,对人体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使用部位有缓和作用的产品也属化妆品,但不能有医1疗作用。因此,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1效,不得使用医1疗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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