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标准
酒醉驾驶标准
上海
0.3mg/mL( = 0.03%)
1.0mg/mL( = 0.1%)
浙江
0.2mg/mL( = 0.02%)
1.0mg/mL ( = 0.1%)
四川
30mg/100mL( = 0.03%)
100mg/100mL ( = 0.1%)
重庆
酒驾酒测仪红外线测温管理
酒后驾驶标准
酒醉驾驶标准
上海
0.3mg/mL( = 0.03%)
1.0mg/mL( = 0.1%)
浙江
0.2mg/mL( = 0.02%)
1.0mg/mL ( = 0.1%)

四川
30mg/100mL( = 0.03%)
100mg/100mL ( = 0.1%)
重庆
10mg/100mL( = 0.01%)
100mg/100mL( = 0.1%)
由于这些地方标准都是在GA307-2001标准公布前制定的,因此并没有都采用GA307-2001建议采用的以mg/L为单位的BrAC表示法,读者可以根据前面提到的换算关系进行换算。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暂未发现销售酒精测试仪,但记者在多家购物网站上看到,酒精测试仪品种相当多,价钱也从十几元到几千元不等,有的商家甚至还特别标注“交景用”。
景方表示,景用的酒精测试仪是统一配发的景用装备,不会流入市场,网购的酒精测试仪不靠谱。
买了“山货”司机自认“活该”
前日晚上10时许,福州洋中民景在福光南路设卡盘查,当民景在对一辆小车进行排查时发现,驾驶员钱某脸色红润,身上还散发出一股酒气。

钱某见民景要对自己进行酒精测试,急忙辩解:“我虽然喝了酒,但是我没达到饮酒标准,我已经给自己测试过了。”说罢,从车上拿出一根与酒精测试仪相仿的仪器。
在民景的坚持下,钱某接受了酒精测试,结果测试值显示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正式”酒精测试仪,钱某当场“傻眼”。
原来,钱某是湖北人,在福州做生意。自酒驾新规实施以后,爱喝酒的钱某也担心酒后上路被查,特意上网“淘”了个酒精测试仪,每次喝酒驾车前,就先给自己测试,前日是被交景拦下,没想到竟然超标。
随后,执勤民景仔细查看了钱某所购买的酒精测试仪,发现这个酒精测试仪上没有厂家和产地,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钱某后悔莫及:“原来我买的是山货,活该被罚!”
网购酒精测试仪贵的要几千元
醉驾理赔困境,绝非个案。就像一些案件中,受害人经常遭遇“法律白条”。受害人家属要求的民事赔偿,很难到位。而忽视被害人权利必然损害利益,法律显然不能“遗忘”被害人,所以案件被害人补偿呼唤“救助”。酒精测试仪醉驾案被害人也应被纳入足够完善的理赔救助体系,而上述高法意见稿就正面回应了这一问题。不管是醉驾理赔,还是关于改装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理赔、医保外的支出是否应获偿及酒店代客泊车、机动车陪练、试驾、出租车等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当能很好地定纷止争。比如,近日北京二中院刚了一起“拒赔醉驾伤人”案件,而且是败诉。维持原判的理由和上述意见稿一致,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目前,上述征求意见稿尚待完善,比如,赔偿责任限额与交强险规定中的垫付抢救责任不太一致,赔偿责任限额是否包括伤残赔偿金,也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在理赔额度和范畴上的纠纷。
有人认为,保险理赔等于变相鼓励酒精测试仪。这实是偷换或者是混淆概念。保险理赔,不过是让受害人权益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性兜底保障。这于情于法于理,都说得过去。再者,现在只是垫付,还要追偿。醉驾者的罪与罚,不管是入刑的刑罚,还是经济赔偿,一分都没减少。你犯的事儿,还是全由你来背,何来保险理赔是纵容酒驾的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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