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环境的恶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于是,环境保护日渐得到了各国的重视。但是,由于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与经济发展、社会问题有着比较难协调的冲突,因此,对于环境保护概念的理解也日趋新颖和合理。环境保护就是通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措施,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还要依据人类的意愿,保护和改善环境,使它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
湿地保护
地球环境的恶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于是,环境保护日渐得到了各国的重视。但是,由于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与经济发展、社会问题有着比较难协调的冲突,因此,对于环境保护概念的理解也日趋新颖和合理。环境保护就是通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措施,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还要依据人类的意愿,保护和改善环境,使它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坏环境并危及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环境保护所要解决的问题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身心的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城市环保产业是当今世界的朝阳产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截至2011年底,在环保市场份额中,美国占据36%,位居;欧洲排名第二;日本排名第三。自20世纪70年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的环保产业已初具规模。工业化与城市化率发展的同时促进了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加大了对电力、水泥、钢铁、化工、轻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治理力度,加强了对城镇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有力地拉动了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领域不断拓展,结构逐步调整,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已经从初期的以“三废治理”为主,发展为包括环保产品、环境服务、洁净产品、废物循环利用,跨行业、跨地区,产业门类基本的产业体系。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哪些应当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形?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应当对没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色产业、特有污染物,或者有明确要求的特定污染源或者污染物,补充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应制定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一)产业密集、环境问题突出的;
(二)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满足所辖流域或者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
(三)流域或者区域环境形势复杂,无法适用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新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有利于推动污染源头治理,有利于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减少对化石能源进口的过度依赖。要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进一步强化降碳的刚性举措,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要坚持“三个治污”方针,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确保“精准科学依法”在新阶段有新举措。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施策、靶向,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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