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视频作者: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报废车出事故卖家有连带责任
【案例】
“李某没有把车转卖给我。2013年,李某委托我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我只是帮他卖车而已。”杨某声称只是出于好心帮好友李某卖车,自己无责。
根据《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
天津卡车报废车回收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
视频作者:天津国联二手车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报废车出事故卖家有连带责任
【案例】
“李某没有把车转卖给我。2013年,李某委托我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我只是帮他卖车而已。”杨某声称只是出于好心帮好友李某卖车,自己无责。
根据《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对何某的合理损失进行认定后,陈某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5.6万元,李某、杨某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车辆快报废买卖当解除
案例
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转让,应当将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前手追加为共同被告,以便查清事实,便于追索赔偿,尤其有无存在转让人无法查明或下落不明等情形。

很多报废汽车都被‘’转卖到了农村、山区。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堪忧,经常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收了车一般不会去机关主动注销,一旦出事原车主是要担责的。”
“表示,‘五大总成’均带有的车辆识别码,就如每个人的一样。如果拼装车上路后发生交通肇事,可通过车辆识别码追溯到原车主。这意味着,原车主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的报道模式,人们大多非常熟悉,对待各种黑色、灰色产业,媒体基本上都是这么操作的。不过这篇报道,却引来了们的强烈吐槽——
“一台车每吨150元,报废厂还得让开着去,给了1800块钱,我的大客车跑了120公里,油钱190,司机200,吃饭80,得了1330块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