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既遂、未遂之分。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
路锥厂
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既遂、未遂之分。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照明设施
为了防止夜间行车的交通事故、提高行车的顺适性,在必要的道路上应连续或局部地设置照明设施。照明设备可以减少交通事故,日本统计有夜间照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可减少14%~54%,欧美等国统计可减少30%~40%;照明设备还可提高道路利用率,据美国实测数据,设照明设施后,车速可提高1.1~4.6kg/h;照明设备还可消除行人的不安全感,保证驾驶员必要的行车视距,消除其不安全感。

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心城市不断在向周边辐射,轨道交通建设的紧迫性也在增加。为缓解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困境,已大力号召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外资主要以设备供应和技术提供的方式活动于轨道交通建设领域,民营资本则因投资额过大而暂时难以介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外围转移速度的增加,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