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起重机械制造
第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
塔机制造资质咨询机构
第二章 起重机械制造
第四条 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制造活动。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承租使用期间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的拆卸应当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
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门座还需要:【门座式制作平台(铸造平台10m*3m*200mm或钢板平台10m*3m*30mm或网架型式平台10m*3m)、相贯线切割机、回转支撑座圈加工设备(可外委)、臂架组焊工装】
△流动起重机生产设备类(部分需要提供检定/校准证书):数控切割机(10m*3m)、折弯机(2000kN)、气保焊机10台、钢材预处理装置(Sa1/2级可外委)、结构车间内同跨两台起重机(总和不32t且单台16t以上)、回转支承座圈加工装置(可外委)、工装(包括起重臂、回转平台、车(底)架焊接工装)

2.企业所有部门。(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zhuan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且zhuan业。(2)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名,并有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3)经审查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得少于10名,其中起吊信号司索工不得少于2名.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得少于6人.电工不得少于1人。(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本类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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