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涉及一项专利权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请求宣告专利部分无效。所谓“部分无效”,是指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一项或者数项(但不是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或者只是缩小其中某一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专利复审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在专利复审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2.
专利无效费用
无效宣告请求可以涉及一项专利权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请求宣告专利部分无效。所谓“部分无效”,是指宣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一项或者数项(但不是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或者只是缩小其中某一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专利复审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依下述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1.在专利复审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2.专利复审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3.由专利复审组成合议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4.合议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如果自行处理,即为公民代理,注意如果单位指派其员工或者委派无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应诉,也属于公民代理。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处理,应当提交委托书。
请求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内容一致,专利权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专利权信息的内容一致,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的代理权限仅涉及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参加口头 审理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而不涉及权利处分。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 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
请求人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或者提交证据但未结合提交的所有 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或者未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在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 织作为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无效宣告请求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 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其是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未提交证明权利冲突的证据。
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 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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