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同时,近年来我国每年的汽车都超过2500万辆。随着一批批机动车进入报废环节,如何做好回收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2019年6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五大总成”不再被强制报废,允许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环利用。新规实施一年多以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报废汽车如何“变废为宝”。
报废汽车回
报废汽车回收
2020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同时,近年来我国每年的汽车都超过2500万辆。随着一批批机动车进入报废环节,如何做好回收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2019年6月1日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五大总成”不再被强制报废,允许以再制造形式加以循环利用。新规实施一年多以来,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报废汽车如何“变废为宝”。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格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备案,并由予以公布。
报废汽车标准
按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3.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制定了报废汽车回收办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现今,全世界汽车工业界已清楚地认识到,节省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是其迫切需要解决的两大问题。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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