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测致病菌—— 致病菌即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大肠菌群检验呈阳性,并怀疑食品可能受到致病菌污染时可进行致病菌检验。在我国现有的中,致病菌一般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主要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qiu菌、致病性链球菌等四种,致病菌不允许在食品中检出。此法即把少量的微生物接种在平板表面上,成等边三角形的三点,让它各自独立形成菌落后,来观察、研究它们的形态。 对不同的食品和不同的场合,应选择一定的参考菌群进行检验。如海产品以副溶血性弧菌作为参考菌群,蛋与蛋制品以沙门氏菌菌、金黄色葡萄qiu菌、变形gan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米、面类食品以蜡样芽孢gan菌、变形gan菌、霉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罐头食品以耐热性芽孢菌作为参考菌群等。13-2012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4789。 使用无菌室注意事项 1.无菌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仅存放必须的检验用品,如:酒精灯、酒精棉、火柴、镊子、接种针、接种环、记号铅等。 2.室内检验用具及桌凳应保持固定位置,不随便移动。 3.每2周用2%消毒液(二氧化氯等)水溶液擦拭工作台、门、窗、桌凳及地面,然后用二氧化氯溶液喷雾消毒空气或过氧熏蒸,紫外灯杀菌。 4.定期检查室内空气无菌状态,进行细菌和霉菌的检查。 5.无菌室杀菌前应将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然后打开紫外灯杀菌半小时,时间一到,关闭紫外灯待用。 6.操作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少说话,不喧哗,以保持环境的无菌状态。 供试品检查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小包装的供试品,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贴剂和贴膏剂为100cm2。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贴剂和贴膏剂还不得少于4片。 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若供试品中每一剂量单位(如、剂)活性物质含量小于或等于1mg,或每1g或每lml(指制剂)活性物质含量1mg时,检验量应不少于10个剂量单位或10g或10ml供试品;若样品量有限或批产量(如:小于1000ml或1000g)的活性物质供试品,除另有规定外,其检验量少为批产量的1%,检验量更少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若批产量少于2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2个单位;4、浇混接种该法是将待接的微生物先放入培养皿中,然后再倒入冷却至45℃左右的固体培养基,迅速轻轻摇匀,这样菌液就达到稀释的目的。批产量少于1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1个单位。 学习:贵重药品的检验量算是有个依据了。但是作为技术标准、法规,“贵重药品”的定义是什么呢?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