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典合同编草案一审稿353条第3款之前,我国立法中并不存在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冯玉梅案早在2004年便横空出世,并登上2006年人院公报,在司法领域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随后的审判实践大量援引冯玉梅案确立的个案规则,逐步发展升级为类案规则,并终促成了《九民纪要》第48条“违约方起诉解除”规范的出现。在这一点上,司法既是者,也是者。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来自于司法实践,旨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在典合同编草案一审稿353条第3款之前,我国立法中并不存在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冯玉梅案早在2004年便横空出世,并登上2006年人院公报,在司法领域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随后的审判实践大量援引冯玉梅案确立的个案规则,逐步发展升级为类案规则,并终促成了《九民纪要》第48条“违约方起诉解除”规范的出现。在这一点上,司法既是者,也是者。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来自于司法实践,旨在解决商事交易中的合同僵局。合同僵局是非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求冲突导致的必然结果,在实践交易中大量真实存在。如果不妥善解决,必然带来重大效率损失,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无谓的消耗。现行法情势变更原则、继续履行排除规则等都有其特定指向,德国法重大事由解除规则并不成功,均无法有效化解合同僵局。因此,典起草中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典是回应社会现实需要、实现典制度的良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是合同解除的例外规则,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它不会颠覆合同严守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带来额外的道德风险,也并不违反我国既有法律传统。起草中的典写入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什么
1、及时提供咨询;
2、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应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东会议或董事会会议;
4、起草、设定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
5、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文件
6、应邀代表公司出席、参与各类商务谈判;
7、函、法律意见书见证;
8、代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
9、资信尽职调查,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0、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外商投资法律培训。
11、根据客户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咨询;
12、根据客户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函;
13、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商标权、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
15、债权、商帐、风险信用管理;
大多数情况下,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对劳动关系中自己受到的不公待遇基于事实与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可以说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有效的途径之一。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适用范围为: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建议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企业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建议在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便发生争议时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应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建议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超过试用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