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是有必要的劳务派遣服务于众多的企业,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更优越的、成熟的劳动力。劳务派遣会在岗前为劳动者提供了各种技能培训。使得劳务派遣机构可以达到“一带二”的作用,可以达到三方“共赢”的效果。这种利大于弊的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为企业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解决了很多。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是有必要的。可以
国企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是有必要的
劳务派遣服务于众多的企业,为更多的企业提供更优越的、成熟的劳动力。劳务派遣会在岗前为劳动者提供了各种技能培训。使得劳务派遣机构可以达到“一带二”的作用,可以达到三方“共赢”的效果。这种利大于弊的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为企业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解决了很多。正因为如此,所以劳务派遣型用工模式在当前的经济危机下是有必要的。

可以进行岗位外包的岗位
可以进行岗位外包的岗位如:
1、劳务基础工人;
2、基层客服及售后;
3、营业员、导购等;
4、基层办公人员;
5、基层销售、市场开发;
6、保洁、保安;
7、基层IT类技术人员;
8、其他公司非人员。
劳务外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外包在用工上的优势,又使企业在所有生产环节的步调等方面保持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选择。

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企业工作,在用工企业的指挥和监督下给付劳务的一种用工形式。这是目前许多企业正在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但企业不知道使用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限制,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吧!
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本次《暂行规定》进一步从用工企业主体、派遣行为等方面,对于所规制的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给予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暂行规定》第2条明确了受其规定约束的用工单位的范围,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均未被纳入《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这些组织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受《暂行规定》的规制和约束。
实务中,还有一类特殊的劳务派遣用工,就是涉外劳务派遣,它主要是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外国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的驻华代表机构不能直接在境内雇佣员工,其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
此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也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不受“三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劳务派遣的业务程序有哪几个部分
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那么,劳务派遣的业务程序有哪几个部分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公司的合法资质;
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法;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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