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易,维权难,商标注册不是件小事儿!!!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国内各大企业屡陷商标侵权纠纷。虽然商标侵权行为非常普遍,但大家对商标行为的认定还是不太清楚。那么,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摹仿、翻译他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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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易,维权难,商标注册不是件小事儿!!!
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国内各大企业屡陷商标侵权纠纷。虽然商标侵权行为非常普遍,但大家对商标行为的认定还是不太清楚。那么,哪些行为可以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呢?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2、销售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4、、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8、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9、故意为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哪些情况下商标有被撤销的风险?
01
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稀缺。如果整整三年之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02
恶意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企业如何进行商标保护?
一、商标管理
企业要建立完整的商标信息台账,对企业有多少件注册商标,多少件未注册商标,多少件,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商标的有效期限,商标的实际使用状况,商标的授权许可状况,商标申请、使用、维权材料的保存状况等都应明确掌握。
二、商标维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应当及时办理续展手续。此外,还应当确保注册商标被有效使用。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则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三、商标监控
要加强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定期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进行检索、查看,密切关注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商标使用情况,跟踪他人的商标侵权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打击侵权。
如果发现可能与自己的注册商标发生冲突的,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阻止该商标注册。
企业在商标局注册完商标,获得商标权,只是商标保护的步。企业在成功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权后,能够合理使用商标并进行有效商标保护,才是更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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