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水排水工程的地下构筑物,多采用沉井。如江心及岸边的取水构筑物、城市雨污水泵站下部结构等。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在封底之前应检验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面应整平、无浮泥和残留物。清理干净的基底有效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应随时保持沉井正位竖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检查一次。沉井人土深
沉井下沉施工方案
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水排水工程的地下构筑物,多采用沉井。如江心及岸边的取水构筑物、城市雨污水泵站下部结构等。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在封底之前应检验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面应整平、无浮泥和残留物。清理干净的基底有效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应随时保持沉井正位竖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检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小尺寸的1.5~2.0倍时,出现倾斜,应密切注意校正纠偏。

沉井优点:占地面积小,不需要板桩围护。挖土量小,对邻近建筑的影响比较小,操作简便,无须特殊的设备。沉井下沉时,不宜使用方法。遇到石块、岩层等特殊情况,经有关方面批准采用除土和炮震助沉方法时,应严格控制药量。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

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水排水工程的地下构筑物,多采用沉井。如江心及岸边的取水构筑物、城市雨污水泵站下部结构等。

沉井施工前,应详细调查施工期间内的洪汛、凌汛、河床冲涮、通航及漂流物等情况,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沉井下沉前,应对沉井附近的堤坝、建筑物和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在下沉过程中,经常进行沉降观测,观察基线、基点的设置情况。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作地下构筑物的外壳。由于平面尺寸可根据需要进行设计,面积可达3000~4000m2,井内空腔并不填塞,形成地下空间,可满足生产和使用的需要,有时还可作为高层建筑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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