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VOCs有毒,部分VOCs有致癌性;如大气中的某些苯、多环芳烃、芳香胺、树脂化合物、醛等有害物质对机体有致癌作用或者产生真性瘤作用;某些芳香胺、醛、卤代烷烃及其衍生物等有诱变作用。多数挥发性有机物不安全。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照射下,与大气中的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与氧化剂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危害人体健康和作物生长;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是臭氧、醛类及酮类等。
RCO技术
大多数VOCs有毒,部分VOCs有致癌性;如大气中的某些苯、多环芳烃、芳香胺、树脂化合物、醛等有害物质对机体有致癌作用或者产生真性瘤作用;某些芳香胺、醛、卤代烷烃及其衍生物等有诱变作用。多数挥发性有机物不安全。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照射下,与大气中的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与氧化剂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危害人体健康和作物生长;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是臭氧、醛类及酮类等。它们刺激人们的眼睛和呼吸系统。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且危害作物的生长。
VOCs来源广泛,主要污染源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工业源主要包括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VOCs原料的生产行业,油类(燃油、溶剂等)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涂装、印刷、粘合、脱模、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生活源包括建筑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和服装干洗。
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2.淘汰以三氟三氯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3.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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