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方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
水土保持研究
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方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响,以便了解输移过程,可能产生的负效益或不利影响,如对大小水库、坑塘、涝池的运用寿命,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农作物沙压减产等。
《水土保持法》法律背景:2010年12月25日,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坡耕地修成梯田,改变了田面坡度,增加了土壤水分的入渗时间,从而提高了土壤涵蓄水分、养分的能力,改善了土壤物理化学性质,为作物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法律完善了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种类,提高了处罚力度,增强了可操作性,提升了法律的威慑力。修改内容:法律规定,对三种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定的行为且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包括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处财政处、国务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