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整个欧共体范围内对防爆配电箱和防爆电器进行新的规定。到2003年6月30日之前,包括这,在新指令成为强制性标准时,各成员国必须认可符合正在实施的规程要求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市场地位并允许其使用。欧洲共同体指令94/9/EC为防爆产品、元件、保护系统投放市场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并且已经生效。电气设备、非电气设备和自动保护系统次同时被收进指令中。增补的欧洲指999/9
防爆配电箱型号
现在在整个欧共体范围内对防爆配电箱和防爆电器进行新的规定。到2003年6月30日之前,包括这,在新指令成为强制性标准时,各成员国必须认可符合正在实施的规程要求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市场地位并允许其使用。欧洲共同体指令94/9/EC为防爆产品、元件、保护系统投放市场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并且已经生效。电气设备、非电气设备和自动保护系统次同时被收进指令中。增补的欧洲指999/92/EC包含有对潜在的进行人身的保护条款提供给用户,近已被采用。
对于化学工业中有潜在性环境的多数工厂的操作者来说,明确新指令的重要性,并按照新指令进行操作非常重要。重要的是执行EC指令的方式、EC指令的实际解释和应用。
防爆配电箱领域内统一要求的目的是消除产品自由贸易的壁垒。制造商要向认证机构提交质量体系文件、经认可的型式的技术文件和EC型式试验证书副本。扩大市场、为欧洲提供更多的经济贸易机会,减少竞争的不利因素。合理应用EC指令规定的准则是,必须防止使制造商和防爆配电箱用户在安全方面没有收获却增加了额外费用。现在对新
指令提供的机会和风险予以讨论。
定义——可能与很可能
对两标准体系,应从根本上弄清其差别所在。上海量巨防爆电器设备厂生产防爆配电箱,不锈钢防爆配电箱,非标防爆配电箱适用范围1、危险性气体混合物危险场所:1区、2区。为了充分理解NEC定义的“级”中所使用的“POS-SIBILITY”和IEC体系定义“区”中所使用的“PROBABILITY”的差别,有必要对“级”和“区”的定义在“根文件”下进行比较。在NEC 500 - 5(a)中将1级场所定义为:
(1)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的危险浓度很可能存在;或
(2)由于修理或维护,或由于泄露的原因引起易燃易爆性气体或蒸气的可能经常存在;或
(3)由于损坏或流程的误操作而有可能:
(a)排出了有危险浓度的易燃易爆性气体;
(b)导致其他电气设备同时发生故障。
同样,在NEC 500一5(b)中将2级场所定义为:
(1)处理、加工或使用挥发性易燃易爆液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但是在该场所中的危险液体、蒸气或气体,在正常时被封闭在密闭的容器或的系统内,只有在这种容器或系统出现意外破裂或损坏的情况下或在设备不正常操作的情况下,才会逸出;或
(2)在正常时用正压机械通风来防止达到气体或蒸气的危险浓度,而当通风设备失灵或操作不正常时才会成为危险的场所;或
(3)与I类1级场所相邻是,只偶然有这种气体或蒸气的危险浓度传到此的场所,而从清洁空气源取得适当正压通风以防止这种传送,并有防止通风装置失灵的可靠保护设施者除外。
危险气体、蒸气和液体分组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美国电气规程( NEC)在第500章和第505章中给出了I类危险场所定义,在I类危险场所中,由于存在着易燃易爆性气体、蒸气或者易燃易爆性液体,而时刻存在着引燃与的危险。制造商确定与认证类型一致的产品项目,并给每个同类产品贴上合格标志,按规定制造商将接受每个成员国的监督。这些场所通常是一些生产、使用或储存浓度很高的易燃易爆气体、液体、混合物或者其他物质的房间。1995年,引入气体组别概念。根据与压力和该纽别中具有代表性的特定气体或蒸气的特性密切相关的危险性程度,将气体和蒸气划分为四组。这四组气体组别称之为:


气体组别-1935
组别A:一炔
组别B:氢或具有同等危险程度的物质
组别C:一醚或具有同等危险程度的物质
组别D:起油、石油、酒精、酮、漆、溶剂蒸气和添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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