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项目背景 —— 食源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食品安全的核心问题。4、浇混接种该法是将待接的微生物先放入培养皿中,然后再倒入冷却至45℃左右的固体培养基,迅速轻轻摇匀,这样菌液就达到稀释的目的。食源病原微生物可通过接触物表面、水、土壤、空气、排泄物、食物等媒介传播,从而污染“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任何环节。由于其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危害巨大,并具有群爆发、宿主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和社会影响强烈、控制难度大等特点,是引发食品安全危害的重要因素,严重时会危及人类健康甚至社会安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食品安全防控历史证明,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解决或基本解决食品添加剂的添加之后,食源病原微生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更加突出。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限度}
——微生物限度检验量—— 检验量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或c㎡)。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10ml;膜剂为100c㎡;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要求检查沙门菌的供试品,其检验量应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者10ml 用于阳性对照试验)。 检验时,应从2 个以上xiao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还不得少于4 片。 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xiao包装单位)的3 倍量供试品。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因此,微生物培养特性的观察也是微生物检验鉴别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kou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用于手术、严重烧shang、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3.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见表1。 操作注意事项 1.尽量使菌细胞分散开,使每个菌细胞生成一个菌落,否则将会导致重大的技术误差。 2.为防止细菌增殖及产生菌苔,制成供试液后,应尽快稀释,注皿。一般稀释后应在 1 小时内操作完毕。 3.为检查和控制灭菌效果,应做空白对照,以检验所使用的物品是否灭菌及检验过程是否无菌操作。 4.为便于区别药品中的颗粒与菌落,可在每 100mL 营养琼脂中加入 1mL0.5 %的TTC 溶液,如有细菌存在,培养后菌落呈红色,而药品的颗粒颜色无变化。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