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呢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i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医i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明确规了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 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i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
回收再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单位
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处理呢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i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医i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明确规了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 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i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医i用塑料输液袋也称为一次性输液袋,目前常见的医i用塑料输液袋的袋囊上仅设有灌装管,袋囊与灌装管一体,医i用塑料输液袋虽能避免交叉感i染,但由于输液袋的药液灌注是在药厂内完成的,所以在输液准备或在输液过程中无法向输液袋的药液里添加各种药液,如采用注i射针把药液注i射到输液袋内,由于注i射点不具备良好的自密封性,输液袋会发生渗漏,甚至造成袋内药i水污染。
医i疗机构处置可回收物,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书,向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说明来源并与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其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接过程应使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交接联单》( 样式见附件) , 详细准确登记交接种类(玻璃及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人员,该联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塑料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理
经过分选、粉碎、清洗残余药液、清洗去除不干胶标签纸、分离橡胶及铝盖、分离袋(瓶)身与袋(瓶)嘴、分离丁基橡胶等工序后可生产出纯净的“医i用再生聚丙PP”、 “医i用再生复合膜颗粒”、'丁基橡胶” ,其再生产程度可达塑料原料工业甲等二级(可用于除食品、药品包装、化妆品用途以外其他工业类用途)。
回收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用输液瓶(袋)进行收集、运输和消毒处理,保证再生产品不用于原用途及生产与食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用途。对回收的物品处置后废塑料的去向、数量、时间、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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