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设计的基本原则污水处理设备设计的基本原则
1、规划,近期与远期相结合
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应以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后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为依据,还应充分考虑近期需要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的问题。在布局上以及在选择处理流程和处理构筑物时,应当留有将来增扩、改进的余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技术水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
2、清污分流,分质处
环评报告表
污水处理设备设计的基本原则
污水处理设备设计的基本原则
1、规划,近期与远期相结合
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应以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后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为依据,还应充分考虑近期需要与远期发展相结合的问题。在布局上以及在选择处理流程和处理构筑物时,应当留有将来增扩、改进的余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技术水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
2、清污分流,分质处理
在排水系统划分上执行清污分流的原则。采取分质处理,既可以提高处理效果,又可节省处理费用、降低能耗。
3、局部处理与集中处理
相结合局部处理就是对废水进行分级控制和污染源的局部预处理。经局部处理后,可将污水中高浓度的特殊污染物回收或再集中处理,可以大大降低集中处理的难度及成本。
4、技术,经济合理,运行可靠
这是选择污水处理设备工艺的问题。贯彻这一原则,必须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比,不断优化设计方案,使之臻于完善。技术不是一味地追求新奇,而是针对废水本身的性质,采用简捷的成熟技术工艺,实现有效处理,同时不产生二次污染。
5、处理后的废水再资源化回用
废水处理仅以达标排放为目的是远远不够的。将处理后的废水大限度地予以回用、节约水资源是废水处理工程应努力达到的长远目标。
6、达标排放,保护环境
废水工程设计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保证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如设置必要的调节设施、均质设施、连通超越管线,采取绿化消防、仪表自控、污水外排前的监控以及未达标污水返回重新进行处理的措施等,必须在设计中考虑周全,以实现达标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
工业污水处理方法
食品工业废水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
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通过改变污染物的性质降低其危害性或有使污染物的分离除去。包括向各类废水中投加各类絮凝剂,使之与水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的化合物,析出沉淀,使废水得到净化的化学沉淀法。
废水处理基本方法
废水处理的目的就是对废水中的污染物以某种方法分离出来,或者将其分解转化为无害稳定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一般要达到防止毒物和病菌的;避免有异嗅和恶感的可见物,以满足不同用途的要求。
废水处理相当复杂,处理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废水的水质和数量,排放到的接纳水体或水的用途来考虑。同时还要考虑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残渣的处理利用和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以及絮凝剂的回收利用等。
物理法:废水处理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废水中污染物的性质、组成、状态及对水质的要求。一般废水的处理方法大致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及生物法三大类。
利用物理作用处理、分离和回收废水中的污染物。例如用沉淀法除去水中相对密度大于1的悬浮颗粒的同时回收这些颗粒物;浮选法(或气浮法)可除去乳状油滴或相对密度近于1的悬浮物;过滤法可除去水中的悬浮颗粒;蒸发法用于浓缩废水中不挥发性的可溶性物质等。
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或物理化学作用回收可溶性废物或胶体物质,例如,中和法用于中和酸性或碱性废水;萃取法利用可溶性废物在两相中溶解度不同的“分配”,回收酚类、重金属等;氧化还原法用来除去废水中还原性或氧化性污染物,杀灭天然水体中的病原菌等。
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生化作用处理废水中的有机物。例如,生物过滤法和活性污泥法用来处理生活污水或有机生产废水,使有机物转化降解成无机盐而得到净化。
以上方法各有其适应范围,必须取长补短,相互补充,往往很难用一种方法就能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一种废水究竟采用哪种方法处理,首先是根据废水的水质和水量、水排放时对水的要求、废物回收的经济价值、处理方法的特点等,然后通过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试验,并按照废水排放的指标、地区的情况和技术可行性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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