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
原产地证书为进口国海关具体实施进口国别政策、进口数量限制等提供了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依据。
4.控制从特定进口货物,确定是否准予放行的依据
原产地证是有关海关确定货物能否获准放行的重要依据。
5.贸易结汇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原产地证还是贸易双方进行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
原产地证书
瑞丽报关流程
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
原产地证书为进口国海关具体实施进口国别政策、进口数量限制等提供了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依据。
4.控制从特定进口货物,确定是否准予放行的依据
原产地证是有关海关确定货物能否获准放行的重要依据。
5.贸易结汇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原产地证还是贸易双方进行结汇的必备单据之一。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根据原产地规则、证书用途的不同,可分为:
1、一般原产地证(CO证书)
2、普惠制原产地证(GSP证书)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包含自贸区证书等)
4、原产地证(金伯利进程国际制度证书)

报检范围
参加国际展览的入境展览物品及其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均应实施检验检
2.报检程序
展览物品入境前、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有关证单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
入境展览物品运抵存放地后,检验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对入境的集装箱进行检疫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入境物进行取样。经现场检验检疫合格或经检疫处理合格的展览物品,可以进入展馆展出,展览期间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处理方法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汽车零部件报验状态是成套散件的,应当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填报该成套散件装配后的终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维修件的,填报规格型号时,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进口维修件的与该零部件适用的整车厂牌不一致的,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F”,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其余申报要求同上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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