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 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一类(发明)不少于1个或二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著等,但不包括商标)不少于6个(10--15个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 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一类(发明)不少于1个或二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著等,但不包括商标)不少于6个(10--15个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制造与自动化);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3%。
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60%;
(七)企业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
项目
项目驱动型企业的特点
(1)环境适应性。项目驱动型企业的服务方式与行业市场结构特点决定了企业必须具有很好的环境适应性才能够在环境不断变化、竞争强度不断增加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 ①每个项目是项目驱动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外界环境的变化很容易通过项目传递给项目驱动型企业; ②项目驱动型企业一般都是直接面对顾客提供服务,因此即使客户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对提高顾客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③很多项目驱动型企业所处的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企业市场份额小,对市场的控制力低。
(2)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非项目驱动型企业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基于部门的职能性和直线指挥管理为主,这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一系列基于职能和直线指挥系统的管理;而项目驱动型企业主要采用项目管理模式。
(3)产品或服务的惟一性。对于项目驱动型企业来说,每一个项目所涉及的某些内容都可能是以前没有被接触过的,也就是说每个项目都有其区别于其他项目的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每一个项目都是惟一的。
(4)团队组织结构。项目驱动型企业的组织方式主要是职能项目型结构或是一种职能流程式结构。
(5)资源配置的重要性。项目驱动型企业经营过程的制约性来自于项目本身的制约性。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1、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价值和意义
1、推荐申报申请对中小企业的专利补助资金支持。经省办认定的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符合专利补助项目扶持条件的,省办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争取专项资金扶持。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执行。
2、使用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经省中小企业办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每年将从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研发中心建设。
3、对研发中心承担的省中小办技术计划内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资金支持。
4、组织企业和研发中心负责人赴日本学习考察“一社一技术”经验,进行对口技术交流。
5、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与认定企业的研发中心联合、融合,组织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对产学研联合攻关取得显著成效的研发中心给予支持。
2、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流程
1、申请认定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向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并由其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初审。省中小企业办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发中心,由省中小企业办予以认定,并分批公布授牌。
2、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实行动态管理,撤销其称号;对弄虚作假、名不副实的研发中心,既撤销称号,又取消今后对该企业的专项补助项目安排资格。对达到考核要求并获得认定后增加了企业专有技术或进一步提高了原专有技术水平的,给予奖励,并继续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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