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弯曲金属导管基本型采用双扣螺旋结构、内层静电喷涂技术,防水型和阻燃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包覆防水、阻燃护套。使用时徒手施以适当的
灌注桩导管
可弯曲金属导管基本型采用双扣螺旋结构、内层静电喷涂技术,防水型和阻燃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包覆防水、阻燃护套。使用时徒手施以适当的力即可将可弯曲金属导管弯曲到需要的程度,连接附件使用简单工具即可将导管等连接可靠。
1)明配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固间距应均匀,管卡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3m;
2)暗配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应敷设在两层钢筋之间,并与钢筋绑扎牢固。管子绑扎点间距不宜大于0.5m,绑扎点距盒(箱)不应大于0.3m。
指引导管型号选择直接影响导管的到位率、操作难易程度。型号的选择根据升主动脉根部直径、冠脉开口部位、开口方向、病变性质特征及需要支撑力等多方面因素。主动脉根部直径偏小提示选用EBU3.0;主动脉根部直径正常提示选用EBU3.5、3.75;主动脉根部扩张应选用EBU3.75、4.0。左冠状动脉开口较高选EBU3.0;开口较低选EBU3.75。右桡动脉途径常用EBU3.5,而左桡动脉径路则应选相对大号导管。
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时,正截面配筋率可取0.65%~0.2%(小直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桩、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小于上述规定值;
2、配筋长度: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桩径大于600mm的摩擦型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6条规定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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