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1)持证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相应活动的,应当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并且不超过12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延续(本规则称为换证)申请;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换证申请时书面说明理由;
(2)换证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3.2至3.5条及相应附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持证期间生产业绩满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证咨询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
(1)持证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相应活动的,应当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并且不超过12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延续(本规则称为换证)申请;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换证申请时书面说明理由;
(2)换证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3.2至3.5条及相应附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持证期间生产业绩满足本规则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样机(样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中对于GC类压力管道的许可级别已无GC3级,请问设计院在实际设计中是否仍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附件A中关于压力管道级别的划分原则来划分GC3级压力管道?谢谢。
答复:2019年6月1日起,压力管道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划分级别。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在TSG 07的E3.1.1.3中规定,┄ ┄压力管道现场施工的每个焊接班组的焊接组长应当与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规则宣贯时,领导有明确解释。
我公司现有各类承压设备设计安装许可资格,在A3球罐安装品种上,尽管我司的焊工人数、项目已远超过TSG 07规则要求,但公司在接到较多国内外球罐订单时,公司现有焊工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我司拟在国内一些球罐现场安装参照《许可规则》E3.1.1.3条运作,即现场焊接班组长由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持证焊工担任,其余焊工临时聘用外部符合焊接项目的持证焊工进行施工。请问这样运作,是否可以,急盼回复。
答复:球罐焊接工作一般应由本单位人员完成。
无特种设备资质从事安装
问题:一家特种设备安装企业给一家企业安装锅炉,1月份开始安装,安装资质6月份到期,直到9月份重新获得安装资质。6-9月份期间无资质仍然安装,应该怎么处理?如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1条,责令限期改正应该怎么理解?是要求安装企业在无证期间安装的设备拆除,由有资质的单位重新安装?还是重新获得资质就可以?
答复:首先要确定6-9月份期间无资质的原因,如果是因为鉴定评审机构、审批部门造成的,根据《行政许可法》,应视为其具备安装许可资格;如果是企业造成的,应视为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款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要求该安装单位取得许可资格,同时,要求取得许可资格后,对已安装部分重新进行自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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