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墓地管理合同纠纷如下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客户到墓地中安葬亲友的骨灰,严格地说是一种租赁关系,租赁墓地服务机构所有的土地,经约定并委托墓地服务机构按照客户的意愿建墓,以满足其安葬亲友祭奠亲友的,这部份纠纷一般是以擅自占用土地、公共用地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中发生的纠纷等
二是退租迁墓 纠纷,个别墓地服务机构强行让承退租,或擅自大幅度提高墓地管理费,强迫随退墓
墓地价格
主要的墓地管理合同纠纷如下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客户到墓地中安葬亲友的骨灰,严格地说是一种租赁关系,租赁墓地服务机构所有的土地,经约定并委托墓地服务机构按照客户的意愿建墓,以满足其安葬亲友祭奠亲友的,这部份纠纷一般是以擅自占用土地、公共用地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中发生的纠纷等
二是退租迁墓 纠纷,个别墓地服务机构强行让承退租,或擅自大幅度提高墓地管理费,强迫随退墓而引起纠纷!
三是客户拖欠墓地建设、管理费用,损害墓地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客户权益引起的纠纷。 还有一种因离婚、遗产等家庭问题引起的墓使用权、祭奠权等的纠纷,夫妻离婚后或被继承人残废后离婚当事人或继承人对墓地的使用祭奠等问题发生争执布影响到墓地服务机构的正常管理。而在人们心目的中的好墓地、好墓穴,往往与人们的民俗心理有关,即人们常说的“风水”的好坏。
墓葬风水说:死者下葬后,真气会与穴气结合形成生气,通过阴阳交流成的途径,在冥冥中有影响、左右在世亲人的气运。阴阳两气,呼出来就成为风,升上天就成为云彩,降落下来就成了雨,在地下流行的就成为生气。生气在地下流行,生1发时就能养育万物。人是父精母血的结晶体,所以人也是阴阳两气的结晶体。每个活着的人都有阴阳两气,死后肉体消失,阴阳两气却没有消失。活著的人,气聚凝在骨,人死骨未灭,所以人死气还活。这就好像家门口可以有马路,但如果马路上整日整夜车水马龙汽笛声不停的话,必然也会影响家人的休息。所以下葬者,要找一个有生气的阴宅,让生气和不死的阴阳两气相结合来保护在世亲人。
阴宅的布局原理。
在古代的地理理论中,强调人由父母所 生,父母去世之后如果葬在好的地方,骨骸可以得到地气的温暖,从而起到保佑子孙的作用。不过在现代人看来,这种观点缺乏说服力,是迷1信。不过,阴宅其实可 以用科学的理论来解释的。大家都知道,地球是一个很大的磁场,整个磁场具有记录和传播的功能。阴宅建于何处,那个地方的磁场就会把坟墓周围的山水信号连同 骨骸信号一起通过电磁波的形势向外发送,从而对外界产生吉凶的不同影响。而子孙与先辈有同类型的遗传基因,电磁波之间有同位信息,可以感应沟通,作用于后 人。阴宅讲究大自然的格局配合,尤其需要乘龙之气,配以天地之间的自然之物,形成各不相同的阴宅风水。按开井过程操作(各地方风俗不一),深浅有吉度,金井内力避风、水、蚁、石、根等不良煞气。如果合天时,合地运,合山水,则可以做出富贵的阴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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