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
(1)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做出规定。
潮州基坑监测工程
基本规定
(1)下列基坑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设计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土质基坑极软岩基坑、破碎的软岩基坑、极破碎的岩体基坑上部为土体,下部为极软岩、破碎的软岩、极破碎的岩体构成的土岩组合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2)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对监测范围、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等做出规定。
(3)基坑工程实施前,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方、设计方等认可,必要时还应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潮州基坑监测工程
监测对象与监测内容
支护结构(内力、变形)
坑周土体(土压力、变位)
地下水(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
周围环境(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隧道等的变形、位移)
在基坑开挖前制定系统的监测方案,在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中,用科学的仪器、设备和手段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建筑物、道路、地下设施等)的位移、倾斜、沉降、应力、开裂、基底隆起及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孔隙水压力变化等进行综合监测。
潮州基坑监测工程
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比较勘察、设计所预期的性状与监测结果的差别,对原设计成果进行评价并判断现有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通过反分析法计算和修正岩土力学参数,预测下一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的新动态,为施工期间进行设计优化和合理施工提供可靠信息,对后续开挖提出建议,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及时预报,当有异常时立即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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