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质量管理活动则是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的,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从自发的局部的需求,转变成地区、的自觉活动,直到今天形成具有系统理论指导的国际化合格评定活动。强制性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根据授权新成立的“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现代意义上的产品认证制度和质量管理活动则是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的,经过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从自发的局部的需求,转变成地区、的自觉活动,直到今天形成具有系统理论指导的国际化合格评定活动。强制性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根据授权新成立的“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产品认证必须按照ISO/IEC导则65认可评定,并应得到的授权。
产品认证: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分为强制性(GB)和推荐性(GB/T)。产品认证主要是指对产量的认证CQC分已加入了联盟(IQNET)和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并成为机构(NCB)。

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强制认证,是人民共和国实施的,是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及认可监督管理(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制定,由CNCA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如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安全试验和鉴定认证、 CE欧盟安全认证、VDE德国协会认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CCTP(简称萌芽)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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