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未提出
无效宣告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 出通知书:
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请求人未在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
请求人在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不予受理
无效宣告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向请求人发出不予受理 通知书: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专利无效申请
视为未提出
无效宣告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 出通知书:
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
请求人未在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
请求人在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
不予受理
无效宣告请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向请求人发出不予受理 通知书: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是已被专利复审作出的生效的审查决定宣 告无效的专利权;
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不予受理;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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