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储罐消防冷却用水量的确定按如下规定执行:1)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均需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距着火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需冷却。在上述范围的储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仍按3个储罐用水量考虑。2)当邻近立式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
氮气灭火系统设计
3.4.3储罐消防冷却用水量的确定按如下规定执行:1)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均需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距着火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需冷却。在上述范围的储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仍按3个储罐用水量考虑。2)当邻近立式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喷头选用原则:(5)顶板为水平面的轻、中危I级场所中的居室、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型喷头。标准覆盖面边墙型喷头(K=80,DN15)保护跨度:轻危险级3.6m,中危Ⅰ级3.0m。扩展覆盖面边墙型喷头(K=115,DN20)至大保护跨度: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6)公共娱乐场所、病房楼、老人院、福利院、少儿及残障人集体活动场所、地下商业及仓储用房应采用响应喷头。至大净空高度大于9m的仓库应采用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喷头K=200)。但严重危险级场所不应采用响应喷头。
(五)为什么每个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流量都应按10~15L/s计算消防车能长期正常运转、发挥较大效能时的流量一般为10~15L/s。灭火时,一台消防车需同时使用一个室外消火栓和一个水泵接合器。即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再向水泵接合器送水。一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水量,等于一台消防车水泵流量,也等于一个水泵接合器通过的流量,三者是相匹配的。因此,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与室外消火栓的流量一致,都为10~15L/s。(不宜如03版《技术措施》第7.4.4条所说的DN100为10L/s,DN150为15L/s)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点:(1)系统分类: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较少);临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很少);稳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化工等大型企业较多);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常规作法。供水压力不0.1MPa;“石化规”要求不0.15MPa)。(2)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高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压力许可范围内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3)城镇及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依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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