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井围护结构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邻近建(构)筑物、地下与地上管线情况,以及结构受力、施工安全等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工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应根据工作井的尺寸、结构形式、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支护(撑)形式;
3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与支撑;
桥梁沉井
工作井围护结构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邻近建(构)筑物、地下与地上管线情况,以及结构受力、施工安全等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工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应根据工作井的尺寸、结构形式、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支护(撑)形式;
3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与支撑;
4 井底应保证稳定和干燥,并应及时封底;
5 井底封底前,应设置集水坑,坑上应设有盖;封闭集水坑时应进行抗浮验算;
6 在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防汛墙和防雨设施;
7 井内应设置便于上、下的安全通道。

顶管的顶进工作井内布置及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轨应采用钢质材料,其强度和刚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导轨安装的坡度应与设计坡度一致。
2 顶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铁的强度、刚度应满足允许顶力要求;安装轴线应与管道轴线平行、对称,顶铁在导轨上滑动平稳、且无阻滞现象,以使传力均匀和受力稳定;
2)顶铁与管端面之间应采用缓冲材料衬垫,并宜采用与管端面吻合的U形或环形顶铁;
3)顶进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顶铁上方及侧面停留,并应随时观察顶铁有无异常现象。
水面浮运法施工时,管道(段)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定位准确,并在沉放中经常校测;
2)管道(段)充水时同时排气,充水应缓慢、适量,并应保证排气通畅;
3)应控制沉放速度,确保管道(段)整体均匀、缓慢下沉;
4)两端起重设备在吊装时应保持管道(段)水平,并同步沉放于基槽底,管道(段)稳固后,再撤走起重设备;
5)及时做好管道(段)沉放记录;

沉井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2.沉井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特别是在初沉阶段不得在汛期内。如需渡过汛期、凌期时,应采取稳定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在水中设围堰筑岛而导致水流被压缩或改变河道等,应检查对附近的堤坝、农田和其它建筑物的安全以及岛体本身的稳定是否受到影响,严防因冲刷而坝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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