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形成的法关系不同。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外包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构成任何直接法关系。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对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对
劳务派遣外包服务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形成的法关系不同。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外包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构成任何直接法关系。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对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不进行直接管理,由外包单位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管理,劳动者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在于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外包是按照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为“事”;劳务派遣一般按派遣时间和费用结算,根据派遣人数结算费用,其标的一般为“人”。也就是说,劳务外包中的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务”,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未经行政许可擅自经营派遣业务的效力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具备律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在实际审理中发现,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却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原则上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案件审理实践中,遵循以下两点原则:劳务派遣单位虽不具备相应资质,但用工单位需要继续使用劳动者,劳动者也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于明确达成合意之时成立。

管理成本增加,因为它在运输领域不具备管理经验;因管理不善,运输环节严重影响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从而导致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增加。如果把运输业务外包给业的运输企业,则可以大幅度降低上述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也因市场竞争的激烈面临巨大的挑战市场竞争的加剧,使注自己的业务成为了企业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因此,外包以其有效减低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等特性成了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商业措施。美国名的管理学者杜拉克曾预言:在10年至15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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