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0.2 施工单位应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
市政混泥土拆除工程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0.2 施工单位应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0.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2.0.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2.0.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2.0.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2.0.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3.0.3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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