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何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称为“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典》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为了将遗嘱继承和其他继承区分开来,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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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何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称为“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典》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为了将遗嘱继承和其他继承区分开来,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

困难帮助
《人民共和国典》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
过错损害赔偿
《人民共和国典》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
(四)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注:《典》新增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条款,加大了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没有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院有关抚养费的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典》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将财产赠与“”的
行为效力问题
根据《典》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财产赠予第三人,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的,该赠予行为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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