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简称环保,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等,还有其的研究对象。环境保护方式包括: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民间自发环保组织等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自然环境同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共同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证社会的发展。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
湿地保护
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简称环保,涉及的范围广、综合性强,它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等,还有其的研究对象。环境保护方式包括: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民间自发环保组织等等,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求自然环境同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共同平衡可持续发展,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证社会的发展。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在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方面有哪些亮点?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制,推进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规范发展,《办法》重点针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了应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形。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改善环境质量和防控环境风险,促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办法》规定了省级应当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五种情形,并给出制定原则,为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提供更为明晰的指引,有利于推动地方标准发展。
二是强调地方标准应始终保持严于的基本要求。《办法》明确新发布实施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控制要求严于现行的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依法修订或者废止。
三是调整明确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备案要求。《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标准备案的范围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该备案属于事后备案,不是事前审查。备案不是地方标准生效的前提条件,我部备案与否,均不影响地方标准生效执行。
新版《报告表》内容及格式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上留有缓冲期。新版《报告表》在填报内容上做了很多简化和调整,编制过程中应按《编制技术指南》要求填报,不得随意增加、堆砌文字内容,真正实现内容精炼、聚焦重点的目的。希望建设单位、报告表编制单位、各级生态门能够按照新版《报告表》要求,不断规范报告表编制和审批,实现内容简化优化但环保要求不放松,充分发挥报告表作用。
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各类解读、培训、宣传工作,保障新版《报告表》顺利实施。正式实施后,我部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环评和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通过抽查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报告表编制情况等手段,确保报告表篇幅精简、质量提升、效用加强,将环评“放管服”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要综合运用好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和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和服务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延伸,着手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评估与治理,在提供更多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同时,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助力扩大内需、畅通经济循环,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要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政策供给,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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