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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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形成的法关系不同。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外包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构成任何直接法关系。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联系与区别:对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在劳务外包中,用工单位对劳动者不进行直接管理,由外包单位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由用工单位管理,劳动者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管理成本增加,因为它在运输领域不具备管理经验;因管理不善,运输环节严重影响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从而导致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增加。如果把运输业务外包给业的运输企业,则可以大幅度降低上述成本。另一方面,企业也因市场竞争的激烈面临巨大的挑战市场竞争的加剧,使注自己的业务成为了企业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因此,外包以其有效减低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等特性成了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商业措施。美国名的管理学者杜拉克曾预言:在10年至15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
外判(Outsourcin或称外包,于1980年代流行起来的商业用语,是商业活动决策之一,指将非业务下放给门营运该项运作的外间第三者,原因是为了节省成本、集中精神于业者、善用资源、获得立及业人士服务等。外包和离岸外包经常被混用,但是外包主要是与组织的重组相关,而离岸外包更强调的是。当然,在当今化的前提下,这两个概念并不是互斥的。从根本和历上讲,外包是一个有关在团体内和团体间对劳动力进行组织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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